广东省利兴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风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05-25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省利兴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风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莲江公路延长壳牌加油站东侧510,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22°58′18.994″,E112°28′11.808″。项目年生产各类风机20万套项目年工作天数300天,实行班制,每班8小时。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内绿化。

(二)废气治理措施

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在固化炉工件进出口设置集气罩并加装软质垂帘,同时对固化炉内进行设备废气排口直连的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采用“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条24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回收利用,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采用厂房隔声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活性炭、生产废水处理污泥、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手套、水喷淋废液、槽渣废槽液收集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边角料及金属碎屑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包装桶交还原材料供应商回收,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026年5月22日,在利兴隆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广东省利兴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风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审查和评价,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设单位:广东省利兴隆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莲江公路延长壳牌加油站东侧510

联系人:甘总

联系电话:13929897278

三、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6.5.25--2026.6.22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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