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四会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配套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四会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配套项目(一期)位于肇庆市四会市下茆镇楼脚村四会市环保能源热力发电厂西南侧,建设单位为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运营单位为四会市环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主要接收及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后的飞灰稳定物,项目占地面积约5.0万平方米,总投资7888.88万元,设计有效库容约32.73万立方米(有效空间率按85%计算)。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淋溶液、库区初期雨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后经过专用管道输送至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二)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不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运输车辆尾气及扬尘无组织排放,填埋作业产生的扬尘无组织排放,使用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对周边的影响。
(三)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隔声减振、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场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四会环保能源热力发电厂进行处理。
2026年4月17日,在项目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四会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配套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审查和评价,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址: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南路建设大楼2号门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8-3267011
三、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6.4.30--2026.6.1(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