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肇庆市伟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具及建筑五金配件45000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伟益公司位于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金源大道西广东维他科技有限公司东北侧300米(肇庆市姚益五金有限公司厂房之四),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2°45’27.821”,北纬23°06’23.346”,项目一期工程投资8000万元,建筑面积7897m2,主要从事家具及建筑五金配件的生产加工,已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年产家具及建筑五金配件1万吨,主要包括挤压生产线1条、阳极氧化线2条、喷粉线1条。
(一)废水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调节pH和加药混凝沉淀进行预处理后,再进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水解酸化+AO)工艺处理,其中40%排入金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另外60%进入中水处理系统(砂滤+活性炭过滤+UF超滤+二级RO反渗透处理后回用)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二)废气治理措施
挤压和时效燃烧废气经15米排放口(DA001)排放;喷粉固化废气经旋流喷淋塔+脱水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两个氧化着色车间的碱雾废气经两套碱雾吸收塔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10、DA011)排放;两个氧化着色车间的酸雾废气经两套酸雾吸收塔+静电除雾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DA008)排放;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14)排放;抛光/拉丝废气经二级水喷淋箱+旋流板水喷淋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15)排放;喷砂/打砂废气经设备内置除尘滤芯+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16)排放。
(三)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一期工程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隔声减震、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或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025年5月8日,在伟益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肇庆市伟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具及建筑五金配件45000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审查和评价,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肇庆市伟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金淘工业园金源大道西广东维他科技有限公司东北侧300米(肇庆市姚益五金有限公司厂房之四)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822634867
三、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5.27--2025.6.24(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