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铝灰渣自行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自行利用项目”)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简介
自行利用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世纪大道116号金渡工业园,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2°31′37.6410″,N23°02′29.7178″,占地面积1880m2。自行利用项目年利用原有项目产生的废铝灰和除灰尘9733.79t(不另外收集处置外单位铝灰),进行加工生产,年产高铝矾土熟料8090.192t。自行利用项目主要环保治理设施为“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1套(依托原有项目)、“SNCR脱硝+重力沉降室+喷射活性炭+脉冲布袋除尘+碱液喷淋”1套(新建)。自行利用项目定员20人,年工作365天,每天3班。
2024年9月14日,鸿劲公司在肇庆市高要区组织召开“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铝灰渣自行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审查和评价,验收组同意该自行利用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世纪大道116号金渡工业园
联系人:谢英全
联系方式:13527069313
3、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9.18--2024.10.18,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