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皓明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6-26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皓明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项目一期工程”)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肇庆市肇庆新区广东肇庆工业园(大湾区生态科技产业园),永利大道北侧(XQ-LG0801-C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23°11'53"E112°40'22"占地面积25207m2。项目年产单组份硅胶2500t、双组份硅胶6500t、硅胶制品3500t、高温硫化硅胶制品(HTV1000t和五金厨具1500L。项目分期建设,现建成的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年产硅胶制品3500t主要环保治理设施为“三级化粪池1套、“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项目一期工程定员135人,年工作250天,每天2班,每班工作8小时。

2024624日,皓明公司在肇庆市鼎湖区组织召开广东皓明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审查和评价,验收组同意该项目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皓明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肇庆市肇庆新区广东肇庆工业园(大湾区生态科技产业园),永利大道北侧(XQ-LG0801-C地块)

联系人:严工

联系方式:15914393076

3、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6.27--2024.7.2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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