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肇庆广宁南街镇7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05-16

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电肇庆广宁南街镇7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红太阳村委会六京咀村(依托广东新领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肉鸽养殖场厂房上方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坐标为:E112°28′6.8″N23°41′19.8″),原建设单位为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现建设及运营单位为华电(广宁)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公司)。项目设计总占地面积1063亩,设计装机规模70MW;实际已投资12000万元建设光伏发电面积180亩,装机规模16.67MW,剩余装机规模不再建设。

(一)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为无人值班站,不设办公区,不产生生活污水;太阳能电池板清洗水依托新领航公司场区雨水收集系统进入雨水集聚塘,经吸附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洒水抑尘。

(二)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为太阳能发电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治理措施:项目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及隔声减震、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旧光伏组件由生产厂家定期更换回收,项目内不设暂存点;废变压器油及废油抹布在项目内设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更换时产生的废弃变压器、电容器按危废处置。

(五)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变电区电压等级已由110kV升压站变更为10kV开关站,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项目10kV开关站属于100kV及以下输变电项目,电磁环境影响属于豁免范围

2024420日,华电(广宁)发电有限公司在广宁县组织召开华电肇庆广宁南街镇70MW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经审查和评价,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电(广宁)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街道红太阳村委会六京咀村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17722781131

三、公示

公示内容(见附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5.17--2024.6.14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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