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肇庆菲思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亚洲铝业工业城内,占地面积为3250平方米,主体工程为生产车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为生产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年产量为6000吨环保隔热材料,污染物治理设施如下:
(一)废水
本项目冷却用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肇庆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环保隔热材料挤出废气和模具清理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生物喷淋+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打码废气经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挤出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和喷淋废液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2、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3、建设单位:肇庆菲思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亚洲铝业工业城内
联系人:邓文敏
联系方式:18620882221
4、公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4.6-2023.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